为进一步完善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体系,营造社会共治氛围,现将个人报告药品(医疗器械、化妆品)不良反应/事件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。
一、根据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》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》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规要求,目前我国药品(医疗器械、化妆品)不良反应报告模式是:药品(医疗器械、化妆品)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主动报告,个人自愿报告。
二、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(医疗器械、化妆品通用):
(一)可以向经治医师、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反馈相关信息,由医疗机构、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报告。
(二)可以向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反馈报告。反馈途径:在bb艾弗森平台登录入口官网下载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(个人版),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wuhanadr@163.com。
通过邮箱反馈时,请务必准确、完整填写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(个人版)。如果您使用的药品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保存有外包装,请将外包装拍照一并发送至邮箱。反馈信息如符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及填报要求,市监测中心将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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